在前兩篇專文中,我們介紹了土地碳盤查(Land Carbon Inventory)的概念,以及 GHG Protocol 推動中的《Land Sector and Removals Standard(LSR Standard)》發展背景。許多企業在了解 LSR Standard 後,最常提出的問題是:「公司已經依據 ISO 14064-1 完成組織溫室氣體盤查,或者也依循 GHG Protocol 建立溫盤的 Scope 1、Scope 2 與 Scope 3 碳盤查管理,未來還需要導入 LSR Standard 嗎?」
其實,LSR Standard 並不是要取代現有的碳盤查制度,而是因應自然碳匯、土地利用及二氧化碳移除等議題,補充過去企業碳管理較少涵蓋的內容。理解三者的定位與差異,有助於企業掌握未來碳管理的發展方向,也能避免誤以為需要重新建立一套新的盤查制度。
不同標準的定位
ISO 14064-1、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 與 LSR Standard 都與溫室氣體管理有關,但三者的管理目的並不相同。
ISO 14064-1 著重於建立組織溫室氣體盤查制度,協助企業量化並管理自身排放;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 則建立 Scope 1、Scope 2 及 Scope 3 的分類與計算原則,是目前全球企業最廣泛採用的碳管理架構。
LSR Standard 則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納入土地利用、自然碳匯及二氧化碳移除等議題,讓企業能更完整地反映土地活動對溫室氣體排放及碳移除的影響。
表1 三項標準定位比較
| 項目 |
ISO 14064-1 |
GHG Protocol | LSR Standard |
| 管理目的 |
建立組織溫室氣體盤查制度 |
建立溫室氣體盤查Scope 1、2、3 管理架構 | 建立土地部門與碳移除管理架構 |
| 管理對象 | 組織排放 | 組織與價值鏈排放 | 土地利用、碳移除、自然碳匯 |
| 適用對象 | 各類組織 | 各類組織 | 涉及土地利用及自然資本之企業 |
| 與其他標準關係 | 基礎盤查標準 | 全球碳管理架構 | 補充土地與碳移除管理 |
由此可見,LSR Standard 並非另一套新的碳盤查制度,而是在既有碳管理架構上,增加土地利用及自然碳匯相關的管理內容。
最大的差異:管理思維的改變
如果用一句話來說明三者最大的不同,可以整理如下:
- ISO 14064-1:企業排放了多少碳?
- GHG Protocol:排放來自哪裡?如何分類管理?
- LSR Standard:除了排放之外,企業還移除了多少碳?
過去企業的碳管理重點,大多集中於能源使用、燃料燃燒、物流運輸及供應鏈等排放來源,核心目標是降低 Scope 1、Scope 2 及 Scope 3 排放。
LSR Standard 則將管理範圍進一步延伸至森林、農地、草地、濕地及其他土地利用活動,不僅關注土地造成的排放,更重視土地的碳吸收及碳儲存能力。
表2 管理思維比較
| 比較項目 |
ISO 14064-1 / GHG Protocol |
LSR Standard |
| 核心問題 |
排放多少碳? |
排放多少碳?以及移除多少碳? |
| 管理重點 | 溫室氣體排放 | 排放、碳吸收與碳儲存 |
| 管理方向 | 減少排放 | 減少排放 + 增加碳匯 |
| 管理範圍 | 工廠、產品、供應鏈 | 土地利用、自然資本、碳移除 |
這也代表企業碳管理的思維,正逐步由「減少排放(Emission Reduction)」延伸至「減少排放+增加碳移除(Emission Reduction + Carbon Removals)」。
LSR Standard 新增了哪些管理內容?
LSR Standard 並不是要求企業重新盤查,而是在既有GHG Protocol 碳盤查制度下,增加土地利用與自然碳匯的管理項目。
表3 LSR Standard 新增管理內容
| 管理項目 |
GHG protocol |
LSR Standard |
| Scope 1、2、3 排放 |
✔ |
✔(沿用既有架構) |
| 土地利用(Land Use) | 部分 | ✔ |
| 土地利用變更(Land Use Change) | ✖ | ✔ |
| 森林及土壤碳匯 | ✖ | ✔ |
| 二氧化碳移除(Carbon Removals) | ✖ | ✔ |
| 自然碳匯揭露 | ✖ | ✔ |
因此,LSR Standard 更像是在既有碳管理制度上新增一個「自然碳管理」模組,而不是推翻原有制度重新開始。
企業現在需要導入 LSR Standard 嗎?
目前 LSR Standard 尚未正式生效,也並非所有企業都需要立即導入。
若企業主要從事電子製造、半導體、機械加工或一般製造業,現階段仍應優先完成 ISO 14064-1 組織溫室氣體盤查、GHG Protocol、產品碳足跡或是供應鏈碳管理。
但若企業涉及森林經營、農業、土地開發、再生能源、大型園區管理或自然碳匯專案,則應開始關注 LSR Standard 的發展,並盤點自身是否具備土地利用、碳移除及自然碳匯相關資料,以降低未來導入成本。
表4 現階段企業建議
| 企業類型 |
建議方向 |
| 一般製造業 |
持續強化 ISO 14064-1、GHG protocol、產品碳足跡及供應鏈碳管理 |
| 農業、林業 | 開始評估 LSR Standard 導入需求 |
| 土地開發、再生能源 | 建立土地利用及碳匯資料管理 |
| 擁有大量土地資產企業 | 持續關注 LSR Standard 發展及揭露要求 |
結語
LSR Standard 的推出,並不代表企業既有的碳盤查制度需要重新建立,而是反映國際碳管理的重點正逐步由「排放管理」延伸至「自然碳管理」。未來,企業除了持續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外,也需要開始思考土地利用、自然碳匯及二氧化碳移除對淨零策略的影響。
對多數企業而言,現階段最重要的仍是建立扎實的組織碳盤查、產品碳足跡及供應鏈碳管理能力;而對涉及土地利用或自然資本的企業,則可及早關注 LSR Standard 的發展,逐步建立相關資料蒐集與管理機制。無論未來標準如何演進,其所代表的管理方向已十分明確──企業碳管理將從單純的「減少排放」,逐步邁向兼顧「自然碳匯與碳移除」的整體治理模式,這也將成為企業因應淨零轉型與永續發展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