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 16949 自 2016年發布以來,領導力企管的顧問職人們已協助許多企業,順利取得 IATF 16949 認證;
而 IATF官方於2017/10起,陸續針對 IATF 16949條文發布了修正解釋令(共9項),解釋並更加明確地修正條文內容,此次發布的解釋也將成為開立缺失的依據,並於發布日起生效。
以下是文字格式說明與1~9號解釋內容,完整 IATF 16949條文修正內容,請見 IATF 16949條文 :官方修正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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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 16949 SI #1 : 3.1汽車行業術語和定義:顧客要求
顧客規定的一切要求(如:技術、商業、產品及製造過程相關要求,一般條款與條件,顧客特殊要求等)。當被稽核的組織為汽車製造商、汽車製造商的分公司或者汽車製造商的合資企業,則相關顧客由汽車製造商、汽車製造商的分公司或者汽車製造商的合資企業定義。
更改理由:顧客要求是汽車製造商在其供應鏈為滿足產品實現過程的應用。因此,如果汽車製造商自己被稽核,則(應由)汽車製造商自己定義(顧客要求)是如何批准和/或輸入應如何管理。
IATF 16949 SI #2 : 4.4.1.2 產品安全
組織應有文件化的過程,用於與產品安全有關的產品和製造過程管理,文件化的過程應包括但不限於(在適用情形下):
a)-m) (…)。
注:有關安全相關要求或文件的特殊批准,應基於顧客要求或者組織內部過程要求。是指負責批准含有安全相關內容文件的職能(通常如顧客)所做出的額外批准。
更改理由:澄清有關安全相關要求或文件的特殊批准審查面的模糊。
IATF 16949 SI #3 : 6.1.2.3 緊急計畫
組織應:
a)-b) (…)。
c)制定緊急計畫,以確保在下列任何事件發生時供應的連續性,關鍵設備故障(參見8.5.6.1.1條)、供應鏈中斷、自然災害(如火災)、公共設備中斷、對資訊科技系統的網路攻擊、勞動力短缺;基礎設施的破壞;
更改理由:組織需要明確遭受網路攻擊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帶來的製造及物流運作的癱瘓,包括勒索軟體。組織應確保其已經做好應對網路攻擊的準備。
IATF 16949 SI #4 : 7.2.3 內部稽核員能力
組織應有文件化的過程,用以驗證內部稽核員的能力,並考慮了組織定義的要求和/或顧客特殊要求。有關稽核員能力的更多要求,參考ISO19011。組織應保持一份合格內部稽核員的名單。
品質管理系統稽核員,制造過程稽核員及產品稽核員,都能夠證實最少具備以下能力:
a) 瞭解汽車稽核過程方法,包括基於風險的思維;
b) 了解適用的顧客特殊要求;
c) 了解ISO 9001和IATF 16949中適用的與稽核範圍有關的要求;
d) 了解稽核範圍有關的適用的核心工具要求;
e) 了解如何計畫稽核、實施稽核、報告稽核以及關閉稽核發現。
另外至少,製造過程稽核員應該證實對於待稽核的相關製造過程,其具有技術知識,包括過程風險分析(PFMEA)和管制計畫。
至少,產品稽核員還應證實其了解產品要求,並能夠使用相關測量和試驗設備驗證產品符合性。當為達成上述能力而實施培訓時當組織自己的人員提供上述能力培訓時,應保留文件化的資訊,證實講師的能力符合上述要求。
更改理由:對品質管理系統稽核員,過程稽核員和產品稽核員的能力進行了區分。澄清了提供內部稽核員培訓的內部講師的能力和經驗要求。
IATF 16949 SI #5 : 7.5.1.1 品質管理系統文件
品質手冊應至少包括 :
a) 品質管理系統的範圍,包括任何增減的細節與合理性;
b) 為品質管理系統建立的文件化過程或對其引用;
c) 組織的過程及其順序的相互作用(輸入和輸出),包括任何外包製程管制的類型和程度;
d) 一個顯示組織品質管理系統內那些地方滿足了顧客特定要求的文件(如,矩陣表例如:表格,清單,或矩陣表)。
更改理由:一些認證機構和組織期望澄清矩陣表並非強制性的文件形式。矩陣表僅是一種可接受的方法。應用的檔案格式應由組織決定。
IATF 16949 SI #6 : 8.3.3.3 特殊特性
組織應建立、文件化和實施多方論證方法來識別特殊特性的過程,包括由顧客以及由組織風險分析所確定的特性,並包括以下:
a)在圖紙產品和或製造文件上注明所有的特殊特性(按要求),相關風險分析(如過程FMEA),管制計畫和標準作業/操作指導書;特殊特性應用特殊標識來標記,並在貫穿這些文件中的每一個那些產生或需要控制這些特殊特性的製造過程文件中體現;
更改理由:澄清在產品或製造過程圖紙中的特殊特性文件化要求。
IATF 16949 SI #7 : 8.4.2.1 控制的類型和程度-補充
組織應有文件化的過程來選擇採用的管制的類型和程度,以確保外部提供的產品、過程和服務符合內部(組織的)要求和外部顧客要求。
此過程應包括基於供應商績效和產品、材料、服務的風險的評估,增加或降低控制類型和程度,以及開發活動的標準及措施。
如果在沒有驗證或控制的情況下,特性或零部件「通過」組織的品質管理系統,組織應確保在生產時進行適當的控制。
更改理由:澄清組織傳遞特性的職責。
IATF 16949 SI #8 : 8.4.2.3 供應商品質管理系統開發
組織應要求其汽車產品和服務供應商開發、實施和改進品質管理系統(QMS),終極目標是通過本汽車品質管理系統認證。
基於風險,針對每一個供應商,組織應確定最低可接受的品質管理系統水準以及品質管理系統開發的目標。
除非顧客另行授權[例如,下述的a)],通過ISO9001認證是初始最低的可接受品質管理系統水準。基於當前績效和對顧客的潛在風險,目標是推動供應商遵守如下品質管理系統開發步驟:最終目標是獲得汽車行業品質管理系統標準的認證證書。除非顧客另有規定,應按照下述順序以達成此目標:
a)通過第二方稽核以(驗證)符合ISO9001;
a)經由第三方稽核通過 ISO 9001認證;除非顧客另有規定,組織的供應商應通過保持認證機構出具的第三方認證證明來證實對ISO 9001的符合性,證明上應有被承認的IAF MLA(國際認可論壇多相互承認協議)成員的認可標誌,其中,認可機構主要範圍包括ISO/IEC 17021管理系統認證;
b)經由二者稽核通過ISO 9001認證,同時符合其他顧客確定的品質管理系統要求。(例如:次級供應商最低汽車品質管理系統要求[MAQMSR]或等效要求)
c)獲得 ISO 9001認證證書,並通過第二者稽核符合 IATF 16949;
d)經由第三方稽核通過 IATF 16949 認證(IATF 認可的認證機構進行的有效的供應商IATF 16949第三方認證);
注:如果顧客認可,通過第二方稽核的ISO9001品質管理系統也可作為最低的可接受水準。
更改理由:澄清了期望的供應商品質管理系統開發步驟。這個方法支援在標準中8.4節所展現的「風險思維」概念。
IATF 16949 SI #9 : 8.7.1.1 顧客讓步授權
只要產品或者製作過程與當前核准不同時,在進行進一步加工前,組織應獲取顧客讓步或者偏離許可。在進一步加工前,組織應獲取顧客對不合格品「照現狀使用」和返修(repair)(見8.7.1.5)返工處置的授權。如果零件在製造過程中再次使用,應明確傳達給顧客以獲得讓步或偏離許可。
更改理由:澄清了要求,取消了針對返工需要得到顧客批准的矛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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