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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C 英國零售商協會-食品安全標準 ( BRC Global Standard for Food Safety )第7版重點解析

by Leadership Editors | 發佈於 Oct 1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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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C 英國零售商協會-食品安全標準 (BRC Global Standard for Food Safety)在2015年7月正式啟用第7版新版標準。領導力企管朱峰成經理表示,第7版特別強調產品追溯及供應商的管理,依據新版精神在供應商追溯性的要求中,最佳的做法就是供應商能夠取得 GFSI 認可的系統,如 FSSC、BRC、SQF、IFS。其它改版重點如下:

新版重點1 : 風險區及常溫風險的管制

組織應將各營運單位進行區分,不論是與產品直接相關單位或間接單位,都必須列如考量,如行政單位。除了原有將冷藏冷凍產品視為高風險/及高關注(high care requirements)的管制,本次也將常溫產品;如果醬、巧克力…等。

新版重點2:自願性稽核模組

第七版的BRC標準為滿足特定市場或客戶要求;包括成品配送(食品防護)、動物飼料或英國零售連鎖店ASDA;避免重複性的稽核,新增了自願性稽核模組的要求,但自願性稽核模組的不符合缺失並不會影響到例行的BRC稽核的結果。 

新版重點3:評分等級的新增

新增AA等級 (Excellent level);若組織低於5個次要不符合,則可取得該項等級。

新版重點4: 強化條文管理精神

新版的規範針對條文的管制精神,設定的更加嚴謹,主要變更可參考下表,其中 (3.5.1) 及 (6.2)是本次新增2項主要基本要求(Fundamental)。

 

條款

主題

解析

3.5.1

供應商管理

對供應商的管理,單純的問卷評鑑已不再被認可,而是必須參考風險評鑑的精神,至少每年對供應商進行一次評鑑,以避免潛在的原物料、包材所可能危害,並確保符合其安全、合法及成品品質要求。

3.9

追溯性

供應商的追溯管理,廠商除了要確保本身追溯系統的有效性之外,同時亦要確保其供應商的追溯系統有效有效性,同時供應商的追溯系統的確認,也須列為是供應商考核中的必要項目。

3.12

客戶要求與溝通

如果客戶有特殊要求,組織應該要鑑別其影響層面,並主動告知相關的人員及利害關係者;且必須留下相關溝通之紀錄。

4.11

環境管理及衛生

應確保廠區、設施及設備的衛生的狀態 (4.11.1),並訂定其管制界線 (4.11.3)。

4.13

過剩產品和動物飼料管理

過剩的含客戶品牌的產品必須需要依據客戶要求來處理;除非客戶另有授權,否則產品進入供應鏈之前,應先移除客戶的品牌名稱。

不合格的客戶產品出售給員工或進行捐贈,應事先取得品牌所有者的同意,且有文件化的規範。

用作動物飼料的副產品和降級/過剩產品不得與廢料進行混儲,且貯藏期間應進行是當的防護避免產生汙染危害;且相關規範亦必須參考相關的法規要求進行管理動物飼料的產品。

4.14

病蟲害管制

員工應清楚瞭解害蟲活動的跡象,如發現任何害蟲活動的證據,應立即向主管人員進行回報。

5.4

造假/真實性

組織應該考慮到在整個供應鏈中,此原料特性、測試、成本,及原料取得的難易程度,對該原料可能遭受到的潛在傷害或影響做評估,並形成文件。同時針對高風險的原物料,涉及其產品保證的製程 和/或 測試的過程,組織都必須留下證據及記錄,防止受到詐欺傷害,同時也須確保相關紀錄不會遭受有心人事破壞/變更/竄改。

6.2

標籤管理

標籤標示的管理分別歸納於新的章節;5.2.2 / 5.2.4 / 6.2.1 / 6.2.3 / 6.2.4;進行個別管理。

 

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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